无为市、南陵县、湾沚区、繁昌区住建局,经开区规建局,市建管处,各建筑业企业、在建工程项目:
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要求,请按以下要求报送相关施工机械信息。
一、报送对象
注册地为我市的建筑业企业(含混凝土搅拌站企业)和我市各在建工程项目部。
二、报送的施工机械范围
(一)起重类施工机械。出厂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630kN·m以下的塔式起重机,出厂使用年限超过7年的齿轮齿条式SC型施工升降机。
(二)非起重类施工机械。使用超过10年、高污染、能耗高、老化磨损严重、技术落后的非起重施工机械,包括挖掘、装载、混凝土搅拌、推土机等。
三、报送要求
1.各项目部填报附件1,各建筑业企业填报附件2,并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附件报送至属地住建部门。其中,无为市、南陵县、繁昌区、湾沚区和经开区的企业和项目部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属地住建局;市区建筑业企业和项目部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建管处。
2.无为市、南陵县、湾沚区、繁昌区住建局和经开区规建局、市建管处请立即通知并组织企业报送。各部门在6月4日前报送工作联络员,6月13日前报送附件电子版并加盖公章。邮箱地址:sjw5905508@163.com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1:项目部相关施工机械信息一览表.docx
附件2:企业自有相关施工机械信息一览表.docx
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6月3日 |